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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绍兴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
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安全检
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
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
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
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
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
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
《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