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维修电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 分别为: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 (国家职资格四级 )、高级 (国
家职业资格三级 )、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
能高空作业。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50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 300标准学时;高级
技师不少于 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