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及公司的环
境/安全方针,密切配合工程施工质量工期的顺利完成和上级文明施工的要
求,确保个别卫生及环境卫生的实施,特制定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1. 为了保证工地有个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项目部对末经同意进场的
一律不准予进场。进场时必须在门卫上交进场人员的身体健康证和本人的
一寸冠照片五张,以更项目部及时办理有关证件。
2. 每位进场职工必须在进场后二天内在保卫科领取个人出入证 (出入
证每人交保卫科押金 10 元,待退场后,出入证上交保卫科后领回押金) ,
凭出入证进出大门。
3. 分包方必须听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服从领导,遵纪守法,严格执
行项目部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好工地内的各种工作。
4. 分包方要不折不扣的按项目部要求做好安全施工及施工现场的落
地清工作和宿舍、 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 非项目部原因造成的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