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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 (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 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
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 ,促进职业技能开发 ,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加快国家通用
工种和石油化工行业特有工种及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管理, 根
据国函[ 1990]52 号发布的《工人考核条例》 、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 ,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含从事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及计算机
信息高新技术操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 本鉴定所(站)是在执行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基础上,
受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
领导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