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
附表 1(从 2018 年 5月 1日起执行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方法 费用标准 备注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1.2+1.3
1.1 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 ∑(工程量×子目基价)
1.2 价差 1.2.1+1.2.2+1.2.3
1.2.1 人工价差
∑ [ 定额工日×(动态日工资
单价- 51.00) ]
1.2.2 材料价差 ∑ [ 定额材料用量× (编制价
-定额价 )]
编制价按合同约定计算
1.2.3 机械价差
1.3 利 润 人工费×费率 18%
按招标文件规定及合
同约定计算,没有约
定参照定额有关规定
执行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施
工扬尘污染防治,用工实
名管理措施项目费
按综合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包括本项价差、利润
2.2 其他措施项目费 按约定或综合定额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