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价发 [2011]03 号
自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关于发布自贡市 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
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单位,有关造价执业人员: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川建造价发 [2008]453 号)、
《关于印发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
式的通知》(川建价发〔 2009〕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
站在充分调查了解自贡市建筑行业劳动力价格的基础上, 进行综合测算确定人工
费调整系数,并上报省造价总站,省造价总站以川建价发 [2011]21 号文《关于
成都市等 18个市、州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
整的批复》批准同意。现将我市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人工费调整系数情况公布如下, 请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