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
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 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
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 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 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