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铬超标胶囊””铬测定方法的结果判定说明
1、《中国药典》 “明胶空心胶囊”项下铬限量规定为不得过百万分
之二。试验结果修约时应按《中国药典》 2010 年版(二部)凡例第
二十四条、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
定》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2010 年版对试验数据直接进
行修约成百万分之一整数倍的数字。
2、检验报告书的填写:修约结果为“零”的在检验报告书 “检验
结果”一栏中以“符合规定”表示;其它以修约后的数字表示。
3、《中国药典》 “明胶空心胶囊”项下铬限量规定为:不得过百万
分之二。表示实际修约间隔为百万分之一。
4、试验结果计算时,应按实际称量、容器准确度、仪器计算结果的
有效数字进行计算,仪器自动给出的计算结果至少保留 3位有效数
字,计算结束后一次修约至百万分之一的整数倍。
5、《中国药典》“明胶空心胶囊”项下铬限量规定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