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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变更补充协议
发包人(甲方): (全称)
承包人(乙方): (全称)
鉴于施工现场特殊要求及甲方要求对原有设计方案进行修改, 工程量相应有
变化。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
( 办公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
编号 )基础上追加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 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1,工程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减少,以及应甲方或物业要求出现
的项目变更,统称为项目变更单, 项目变更单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和质保时间。
2,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
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3,项目变更单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变更款的 50%,剩
余项目变更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二、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
之日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