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我公司承诺:本装饰改造项目总体工程质量以国家及辽宁省有关质量标准
要求作为工程质量验收依据 ,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二、工期保证措施:
按招标文件、工程实际情况、考虑到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公司
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情况,我公司承诺:确保本工程在 50个日历天内完成
(包括整个工程供应、 施工、测试、验收及维修保养等全部工作) 力争提前完工。
正式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三天通知为准, 50 个工作日的施工工期将不
作变化。
三、安全文明施工承诺:
在本工程施工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辽宁省建筑装饰工地双标化要求管理施工
现场,确保楼道清洁畅通, 确保人员来往及施工安全。 处理好与协作单位的关系。
严禁对周边部门造成干扰 ,并做好对施工过程中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规范施工、运
输等工作,并将施工过程中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场所。 按照市级文明施工
的要求来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