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监理细则(完整版)
(一) 依据标准
DB31/T30-1999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二) 基本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住宅装饰装修应优先采用节能、阻燃、环保型材料及用具。严禁使用国家明令
淘汰的材料。
3. 装饰装修的材料应具有合格证、质保书及有关检测报告并验收合格。
4. 装饰设计和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不得改变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外
立面;在施工中严禁:损坏原有绝热设施,损坏受力钢筋、在楼板上超荷集中堆放物
品。
5. 施工现场应按要求设立临时用电系统,并设有漏电保险器;临时用电线路应避
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6.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 并设专人监督。
7. 严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