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合同包括:
1.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装饰、施工工程合同。
2. 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物品供应商、印刷制作商、广告推广商签订的合作、
合伙合同。
3.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合同的起草
1.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凡有国家印制的专业规范合同,应优先采用。
2. 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意思表达清楚,不模棱两可,令人产生歧义。
3. 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4.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5. 涉及合同标的金额必须同时标示人民币大写数字。
6.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三、所有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和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 签约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
3. 数量和质量,包括检验标准和方式。
4. 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