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一、 总则
1、为住宅装饰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住宅建筑内部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
定。
二、 施工基本要求
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范围内进行,不得占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
安全及使用环境。
2、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3、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4、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应自检、互检及交接检。
5、施工前,项目经理、工长、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
可进行施工。
6、每道工序完工后,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及时报请质
检人员、业主验收。前道工序不验收(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