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安全操作规程
(一)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围护
1.施工现场必须围护,实行封闭式施工作业。
2.用于建筑物或施工场所封闭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达到每 10cm2面积不少于
2000目的要求,并且做到张设整齐、美观。
3.工地围墙不得用黏土砖砌筑但可用夹板、 彩钢板等搭设,市区主要路段砌
筑或搭设高度须达到 2.5m以上,一般路段须达到 1.8m以上。围墙外侧应有禁示
牌和安全宣传标语。
(二)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
1.装饰工程开工前,施工企业就应对工地内的油漆间、木工间、配电间、烧
柴的大灶、木制品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建立相应的防火管理制度, 并张挂公布以
便遵守和督促。
2.涉及油漆、溶剂油、松香水以及汽油、柴油、乙炔、氧气等物品要指派专
业人员保管,并进行上岗教育交底, 危险物品保管员还须经过特殊工种专业培训
并达到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才准予从事危险品的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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