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委托方: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甘肃新居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 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 经双
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
2.设计工程地点:白银市景泰县
3.设计工程面积约: 162 ㎡
4.设计工程范围: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室内装
饰工程设计
二、设计时间 :2017 年 11月 9 日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15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
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 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
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
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