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非教学人员引进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人员引进的程序,加强管理、教辅等岗位队伍建设,
引进各类高素质非教学人员来我校工作, 提升服务教学主体的管理水平
及运转效能,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
对我校非教学人员的引进工作暂做如下规定。
一、引进原则
1、坚持精简高效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团结协作;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应聘管理岗位应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擅长公文写作,并熟练
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应聘教辅、附属岗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科研
能力、实践经历;
5、具备所聘岗位的特殊要求;
6、招聘对象一般为全日制应届博、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程序
1、各单位于每年九月底前,根据本单位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