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综合财务预算管理体办法
(2004 年5月修订)
高等院校财务预算是高校根据其事业发展计划的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 是高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
据。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陕西省教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高等院校财务预算是高校根据其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是高校财务工作
的基本依据。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陕西省教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综合财务预算分两级编制,即二级单位综合财务预算和校级综合财务预算。
第三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在编制综合财务预算时,必须做到收支平衡、略有
节余,严禁编制赤字预算,坚持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
第二章 编 制 预 算
第四条 各单位在编制财务预算时,须如实反映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