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附件 5 设备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1.总则
1.1 本内容用于协议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
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 确保本公司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一规定
的要求。
1.2 本公司在技术规范书生效后 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技术规范设备
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2.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严格进行厂内各生
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本公司提供的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
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
出厂试验。
2.3 本公司检验的结果满足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
求,本公司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 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 本公司
发生重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