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
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 393 号令)的要
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 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
悬挂安全警示牌, 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 更根据建
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生产现场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
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警市标志设置后,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
移动或者拆除。
4、生产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
对标牌、警示灯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残缺或者毁坏的标志牌等
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生产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