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试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承包人试验室审查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合同文件规定建立工地试验室,
并将试验仪器安装和标定、人员配置、试验管理细则等书面材料
报总监办审批,并报备业主。
总监办根据承包人的报告对其试验室的规模、设备和试验人
员进行审查,确认承包人试验室满足合同规定和本合同段工程各
项试验的需要后,签发审批意见并抄报业主。
2 、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主要包括材料和构件进场时的抽样试验和施工中
的随机抽样试验:
⑴材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承
包人应向总监办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试验
报告。总监办根据报告和必要时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
产品合格率进行的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及承包人提供样品的试验
结果,决定是否同意采购并批复;重要构件与设备(如桥梁伸缩
缝、锚具、支座等)须报业主审定。
⑵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