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认定与追究
时间: 2011-02-11 14:29 我要评论 (0)
【找法网 建筑安全 】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生产安全事
故的调查处理, 首先需要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 那么如何认定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呢?
笔者通过多年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实践, 谈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责任的认定
与追究的体会和认识,便于同行们商榷。
一、事故责任的种类与划分
(一)安全责任的设定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安全责任的设定主要有:行政首长负责制;层级责任制; 岗位
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四种。
(二)事故责任的种类与划分
1、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产生危害后果的大小来划分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有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制裁的方式有行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