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部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召开早会,讲昨天的质量情况,布置今日工作计划,发现未开早
会,一次处罚款 10元。
2.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报送行政部执
行。凡出厂产品因重大质量问题退回,除当事质检员承担损失外,品质部长应承
担连带责任,视责任轻重处罚款 50—100元。
3、每天抽查检验员的日常工作,如发现未检查工作一次处罚款 10元。
4、所管辖检测设备及环境卫生“六 S”管理未达标,按“六 S”管理进行考
核。
5 、及时填写、上交记录和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延迟一天处罚款 10元。
6、检测设备未定期送检和进行日常维护,一次罚款 50元。
7、工作渎职并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处罚款 50—200元。
8、凡违反岗位职责,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处罚款 20—100元。
质检员管理制度
1. 检验人员应该尽职尽责、公平、公正检验产品 . 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