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目的:对公司已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开展报告、调查
和处理,以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以防止质量、 安全
事故的重复发生,保障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合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因产品质量及安全事故造
成的返工、报废、经济损失及外部质量事故处理、产品召回、主
管部门负面通报等一切事件。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含中心检验室、 GMP办):负责主管、协调
查、监督各类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 确保本制度的有
效运行。同时对质量事故、事件的纠正和预防。
2、生产技术部 (含工程部、 生产车间):负责主管、协调查、
监督各类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 配合质量管理部
负责生产过程中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同时对涉及事故的
责任人及管理环节进行追责、教训、整改。
3、供应部:负责配合外购质量事故、事件进行报告、调查
及处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