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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安全规程
11.1 一般规定
11.1.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 ,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
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 考核取得合格证、 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
业的人员。
11.1.2 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 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
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
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
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 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
护措施等。
11.1.3 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 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
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扒杆
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1.4 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 还应每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