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发西安市建委关于公布 2009年度第一批备案登记的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通知
宝鸡分公司,各监理处、项目监理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 73号令《西安市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
凝土管理办法》及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混凝土生产管理的通知》 (市
建发 [2006]336 号)精神,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将市
建委关于公布 2009 年度第一批备案登记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通知
(市建发〔 2009〕90号)转发你们 ,望严格遵照执行,对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的商
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供应商品混凝土。
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质管理部
2009 年 11月 2日
西安高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市 建 委 关 于 公 布 2009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