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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干法砌筑施工工艺标准
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非承重墙体和外保温工程的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施工。砌
体不需抹灰。
1、材料性能要求
(1)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型号、规格、体积密度级别和强度、导热性能、耐火时间
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砌块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应符合产品合格标准的规定,有产
品出厂合格证明。
(2)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应超过 28d,砌块强度级别不能低于 A3.5 级。
(3)砌块砌筑必须使用与砌块材料相匹配的专用粘结剂,并有产品出厂合格证。砌体进
场后,见证取样进行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强度级别 A3.5 A5.0 A7.5 A10.0 备注
抗压强度 平均值 ≥ 3.5 5.0 7.5 10.0
最小值 ≥ 2.8 4.0 6.0 8.0
容量级别 B05 B06 B07 B08
体积密度( kg/m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