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线路施工及检修规程
总 则
本规程适于我局所属 10-66KV 架空输配电线路的大、 小修改造工程 10KV 以下的低压配电
线路也参照本规程执行。
本规程依据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试行 )架空送电线路 设计规程》、《架空配电
线路设计规程》 、《架空送电线路施.验收规范》 。
线路检修、运行全部人员,配电变压器运行、维护人员。严格执行本规程。生产副局长、
生技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应熟悉本规程。
本规程与上级规程有抵触时,应按上级规程执行; ,别条文需要 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
见,由生技科审定,生产局长批准后执行。
一 定位分坑
1.1 定位分坑的要求:施工测量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如原设计无要求,对于 10
干伏及以上的线路使用经纬仪测定。对于 10 千伏及以下的线路如长度小于 500 米,可使用
花杆进行人工测定。
1.2 对于特殊塔杆的更换工作, 其定位应按施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