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透水砖路面(地面)能减轻雨水对城市污水管网的压力,减少城市绿化用水,充分利用
水资源,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局部气候。为适应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规范
透水砖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我省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所配套的路面、景观广场以及
市政路面人行道、步行街(无公交通行) 、小型停车场、休闲广场、公园休闲道等透水砖
路面(地面)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透水砖不宜在下列场所中应用:
1 车辆重量超过小车的路面或停车场;
2 车速大于 20km/h 的路面。
1.0.4 透水砖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建材行业标准《透水砖》 JC/T945-2005及《混凝土
路面砖》 JC/T446-2000的要求。
1.0.5 透水砖路面(地面)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遵守国家或行
业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透水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