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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乡公路建设工程廉政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
以及有关工程建设、 廉政建设的规定,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
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
资效益, 的业主(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通乡公路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
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
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
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有及时提醒对
方纠正的权利和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