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文件
内建规工 [2010]1 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建委(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
量责任,保障竣工住宅房屋的结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与城乡建设
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建质 [2009]291 号)
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试点工作的经验,现决定
于 2010年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为此我厅制定了《内
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工
建设的住宅工程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分户验收, 并按照“办法”附表进
行填表汇总。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
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