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涵洞施工安全交底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人员的
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一般规定: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
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
以处理。
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
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 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供电系统, 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
得大于 4Ω;供电线路始端、末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
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