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2010年
安全生产责任制
2009年12月30日
通风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分管矿长、部门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通
风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管理制度等管理工作,及
采、掘工作面及峒室风量的调节。
第二条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有关通风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时
处理瓦斯积聚和超限,消灭不合理的通风,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条经常深入现场,了解通风系统、监测系统、瓦斯管理、局部通风、
通风设施建造及质量、管理制度等情况,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第四条熟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定期检查非常仓库材料储备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条每年组织一次人员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认真审查通风,瓦斯
报表。掌握通风设备及议器表的使用维修情况,并组织定期校验检修,使仪器仪
表检查准确可靠。
第六条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