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公告
黑建造价〔 2009〕18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 ,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各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在黑龙江
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可通过该网站下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遵守以下规定: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的通用条款,以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合同
双方不得改动、增加或删减,如需改动、增加或删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建设工程施工系列合同文本应采用 A4纸。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文本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合同备案编号: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合 同
( 本)
工程名称:
委 托 人:
咨 询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委托人(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