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业
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六部委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计价格〔1999〕2255号)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
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
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活
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投资估算、
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预、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
的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