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或者为招
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 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
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教材 222页投标人限制性规定。
2)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①投标文件应当包括的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工程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规
定的其他材料。
②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
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 质量
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