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介选煤厂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做精做细煤炭资源推进会的会议精神, 全
面提高集团公司重介选煤厂的管理水平, 增强精煤的市场竞争力, 提
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检查评比由经营管理部、 煤炭销售运输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
员参加,考核通报工作由经营管理部负责。
二、考核办法
1、每季度检查评比一次,按重介选煤厂六项竞赛考核指标进行
评比(具体考核标准内容及检查办法附后) 。
2、参赛选煤厂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机电事故(影响生产?
小时以上)。
(2)月平均生产时间不低于 25天。
(3)基础资料详实、可靠。
(4)精煤灰分批合格率高于 97%(集团公司下达的灰分指标) ;
精煤全水分批合格率高于 90%(精煤全水分小于 9%为合格);精煤硫
分低于 0.7%。
(5)洗水闭路循环等级达到一级
(6)单位处理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