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线高速公路白莲立交至白马井立交段机
电配套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项目办总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
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援
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经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
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
急救援办公室、工区各单位共同组成。
第四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
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
生重大事故时,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
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
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向附近单位发出请求救援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