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重大项目批准服务指南
一、申报要求
1、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应认真梳理,确认重大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避免申报时出现项目的漏报或虚报。
2、项目投资规模标准:列入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工业(含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化、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应达到 3000 万元及以上;
商贸流通、服务业、能源、交通、城建等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应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污水垃圾处理、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项目原则上总投资应达到 500
万元及以上。同类小项目可打捆申报。
3、为提高项目质量,以下类别项目慎重申报:一是建设时间、项目内容不明确的项目;二是党政办公用房等敏感类项目;三是申报年度内无法开工建设的
项目。
二、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重大项目时,各相关部门及单位需填写万年县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电子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项目办
万年县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