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检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考核项
目
考评内容 评分说明
应
得
分
缺
项
减
分
扣
分
实
得
分
文明施
工与环
境保护
(20分)
施工现场打围作业完整,围挡符合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总平
面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材料等按
总平面布置图规定设置堆放。
未打围扣 3分,围挡不完整、不整洁、高度不够扣 1-2 分,
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各种设施和材料扣 1分,未悬挂
标识牌扣 0.5 分,材料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分,直至得
分为 0。
3
工地大门应采用防锈铁花大门, “五
牌一图”设置规范,监督电话和管
理人员照片齐全。工程名称及建设、
监理、施工单位名称用大号字体标
注在醒目位置(主城区建筑工地的
工程名称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名称应使用不得小于 55㎝×45㎝的
红底白色字体标注在醒目位置)。
未设置施工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