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同
重庆施工图审查要则
重庆施工图审查要则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技术审查要则
2002年 3月 18日
1. 总 则
1.1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定本审查技术规定。
1.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 卫
生、环保及公众利益方面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
文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
1.3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如有突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的内容, 应按照建设部第 81号部长令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监督规定》执行。
1.4 送审文件的清单如下:
1.4.1 勘察、设计合同;
1.4.2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主要初步设计文件;
1.4.3 签署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4.4 具有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