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 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1条 为加强既有线提速 200~250km/h的技术管理,确保行
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以下简称《技
规》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2条 本办法规定了列车运行速度 200~250km/h既有客货共
线铁路的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和车载信号显示,是《技规》的重要补
充。本办法未规定的事宜按《技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章 技术设备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 3 条 各种设备、设施应满足旅客列车 200km/h(250km/h 区
段应满足旅客列车 250km/h,以下同 )、货物列车 120km/h运行安全、
平稳性要求,根据需要满足双层集装箱货物列车运行要求。
第 4条 区间直线段线间距应不小于 4.4m,线间距的变更宜利
用邻近曲线完成。
第 5 条 站内正线与相邻到发线线间最小距离,有列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