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线 专用铁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铁路专用线、 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织部分。为
加强专用线的管理, 搞好路企协作, 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 加速
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铁路 (包括正式营业线、 临管线) 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
者除外),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衔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项目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经验总结等。
第四条 铁路(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 、分局(含各总公司,下同)和站段应设有专人
管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督和指导。铁路分局要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