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定额(陕西省《计价费率》 2009)
一、费用定额的概念
按现行规定 (2003,206号文件), 建筑安装 工程 费用由直接费、 间接费、 利润和税金组成。
费用定额由各地市按照建设部确定的编制原则和项目划分 方案,再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
编制。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必须与相应的基础定额(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费用定额是指工程造价构成中有关费用的计算标准 (计算基础和费率) 费用定额中所规定的
各项费用是这些费用所能取的最高限额。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
况,适当的降低某些费用。 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 发展 ,并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适
应,我国部分省市提出了“参考费率”、 “计价费率”, 以代替定额计价体系下的费用定额。
计价(参考) 费率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建筑市场的具体情况测算编制。 计价人可以根据
该费率计算各项费用。企业可对一些费用降低其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