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 强节能减排的
发展战略, 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导则》及中国建筑业协会 《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
办法(试行)》,陕西 省建筑业协会在省内组织开展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
示范 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 目施工周期内严
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 材、节水、节能、节地) 、保
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 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 行业推进、企
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 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
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
建筑业绿色施工示 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