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构
建公司人才基地,培养造就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保持公司在国
内外的技术领先地位和持续快速发展能力, 创建国家一流的电子商务数据挖掘技术科
技研发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公司设立企业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工作站)。
第二条 为切实做好院士工作站的建设和运作,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
挥进站院士及其科研团队对我公司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根据
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政策和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暂行)。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院士工作站接受江苏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江苏省科技厅的具体业务指
导,省科技厅是院士工作站的主管部门,院士工作站接受其动态管理和评估。
第四条 院士工作站领导机构为公司院士工作站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