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蓝雁峨眉山杨村铺煤业有限公司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责
任
闭
合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二零一四年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闭合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切实加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预防、排查、整治、验收等管理
工作,对隐患责任人进行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对事故隐患的控制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
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生产经营或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
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可能导致事
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业环境不良和管理上的缺
失。主要从技术管理、生产现场、人员操作、装备设施等方面进行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