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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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名 称 根 据 图 纸
隧道爆破安全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1、爆破安全管理
1)爆破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度、细则,管理好、使用好爆炸物
品。
2)爆破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管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指导。
3)各种爆破作业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及有关规定、规程。
4)从事爆破物品保管、使用、安全检查等都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
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承担。
2、领取爆破器材规定:
1)领取爆破器材,必须是持有公安机关发给爆破作业证的爆破员,按当班用量,
经持有公安机关发给安全监炮证的安全监炮员 (或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的施工安全员 )
开具的爆破物品领用单并经工程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领取、使用;并由取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