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
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
理办法》和《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青岛行政区域内在建公路工程、水运
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
第三条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全市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标准化进行监督检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在工程实施阶段
都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制定工
程项目事故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安全责任目标分
解到责任部门并进行定期考核。
从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 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