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字 [2004]16 号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修改《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
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 保证评标的科学性、 公正性, 维护招标投标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多方征求意见, 我委对《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
法(试行) 》进行了修改,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青建管字 〔2002〕
1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一、《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
二、《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技术标书评分标准 (设计施工保修阶段) 》
三、《青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技术标书评分标准(施工保修阶段)》
四、《青岛市大型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分标准》
五、《青岛市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商务标书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