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规范》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二、保障范围
2.1 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青视察或参加的大型政治、经济、文
化、体育活动。
2.2 省委、省政府要求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会议、
展览会和赛事等。
2.3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省政府
接待办等部门要求提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活动。
2.4 各州(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要求提
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重大活动、重大会议、重大接待。
三、保障原则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科
学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
3.1 科学管理,分级负责。根据重大活动的范围,各级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